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资料  >  特别推荐  > 正文

已有140名台湾居民获得大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011-04-27 11:4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27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杨毅在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2008年以来,总共已有140名台湾居民获得了大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有16人已经获得大陆律师执业资格。

  国台办27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提问:日前,司法部法律公正工作指导司司长杜春在为47名台湾居民颁发大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表示,未来大陆的司法部将进一步做好台湾律师事务所在试点地区的保障工作,还希望在ECFA的框架下进一步来推动两岸律师业的双向开放,并根据需要来考虑是否扩大试点区域。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价?

  杨毅表示,最近在厦门举办了一场活动,大家都知道了,媒体有很多报道,有47名台湾居民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了大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据主管部门的统计,自2008年以来,总共已有140名台湾居民获得了大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有16人已经获得大陆律师执业资格。我们将会继续推动两岸在相关领域的交流和合作,视情势需要来决定是否逐步增加这方面的试点。总体想法是要通过这些措施来维护两岸同胞的权益。(中国台湾网 冯江)

[责任编辑:杨笑]

相关阅读:  

涉台常识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