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公共事务会”(FAPA)
海外“台独”团体,简称FAPA,1982年2月在美国洛杉矶成立。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其所谓宗旨为:一、配合台湾岛内党外势力,推动台湾自由和民主;在国际上宣扬“台湾住民自决”,争取外国势力的支持;三、维护海外台湾人社会的权益。主张以和平手段推动“国会”全面改选,实现“住民自决”,坚决反对党对党谈判。其成员绝大多数是已入美国籍或入其他国籍的台籍高级知识分子。由于该会主要是通过为海外台湾人提供服务而宣导“台独”思想,发展“台独”势力,因而在海外华人圈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活动重心在美国,主要是游说美国参、众议员,利用台湾发生的政治事件向国民党施加压力,并通过联络台湾人和文宣、学术研讨等渠道,推展“台独”理念。曾促使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于1983年通过《台湾前途决议案》及美国参、众两院于1985年通过《台湾民主修正案》。设会长、副会长、名誉会长、特别助理各一人。会长之下设执行委员会、政策委员会、研究及计划委员会、秘书处,副会长之下设财务委员会、会务委员会、青少年委员会、训练委员会、出版委员会、办公室等机构。1988年6月,在台湾设立分会。彭明敏为首任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