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新闻发布会辑录(2013.04.10)
福建海峡卫视记者:据台媒报道,台湾和日本的渔业谈判已经取得了进展,据称,日方将同意台湾渔民在钓鱼岛海域12海里以内进行渔业作业,但是前提条件是不能有登岛行为。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谢谢。
范丽青: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在捍卫领土主权的基础上,维护两岸渔民在这一传统渔场的渔业权益,是两岸双方的责任所在。
福建海峡导报记者:请教两个问题,国台办张志军主任日前透露,两岸服务贸易协商的工作性商谈已经结束,双方在做收尾工作。请问发言人,协议签署的具体时间大概会在什么时候?第二个问题,第十七届“台交会”本月12日将在厦门开幕,请问发言人,对厦门在两岸服务业交流合作中的作用您如何评价?谢谢。
范丽青:关于两岸的服务贸易协议商谈,目前已经初步完成了工作层面的协商,双方正在对协议文本及市场开放方面的内容进行核对确认。希望双方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后,尽快提交海协会和海基会签署。
范丽青:“台交会”已经举办16届了,很成功,也为两岸企业交易、交流、交往、交友搭建了很好的平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希望它越办越好。谢谢。
厦门卫视记者:请发言人介绍一下目前在大陆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参加大陆医疗保险的有关情况。谢谢。
范丽青:大陆的医疗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中。我们一直十分关切、重视在大陆就学的台湾学生的健康权益。目前,广东、福建这些台湾学生就读比较集中的省份,已经将在高校全日制就读的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一样纳入了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动,将所有在大陆高校全日制就学的台湾学生纳入各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以便更好地保障这些台生的医疗需要。谢谢。
中央电视台海峡两岸记者:4月9号,在杭州召开了台胞权益保护工作专项会议。请教发言人,近几年大陆在保护台商权益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又是什么?
范丽青:台胞权益保护直接关系到台胞的切身利益,我们一直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并已取得积极成效。一是不断推进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形成了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主体,相关地方性规定为补充的法制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两度组织开展投保法执法检查,有效促进了该法的贯彻落实。二是不断健全台胞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其中,2007年1月以来建立的台胞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就台胞关心的土地使用、海关关务、商标权益保护等议题多次组织专项调研,出台诸多惠及台胞的政策措施。三是依法妥善处理台胞权益保护事宜。据统计,2012年各地台办直接受理各种台胞权益保护事项4400多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了3900多件,切实解决了在大陆的台胞、台商、台生等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有效保护了台胞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以落实《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为契机,积极推动《投保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不断加强完善相关工作,更好地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