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资料  >  重要文献汇集  > 正文

海协会与海基会确认第四次会谈所签三协议21日生效(2010.03.19)

2010-03-19 16:1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海协会3月19表示,根据协议生效条款规定,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当天相互致函,确认两会第四次会谈所签署的三项协议将于2010年3月21日生效实施。

    2009年12月22日,海协会与海基会在台中举行第四次会谈,签署了《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三项协议。协议条款规定,三项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各自完成相关准备后生效,最迟不超过90日。

[责任编辑:杨笑]

相关阅读:  

涉台常识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