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22 19:44
来源:
字号:小 中 大
转发
打印
澎湖厅志 1892年台湾巡抚邵友濂开台湾通志总局于台北,通志监修唐景崧通令各厅县设立分局,进行采访。时澎湖厅已经有林豪总纂的《澎湖厅志稿》16卷,唐氏乃命澎湖通判潘文凤以林志原稿续纂。潘文凤重聘林豪为总纂,1893年稿成,呈通志总局。唐景崧再命令通志总纂薛绍元将其删订成14卷、首1卷,并于1894年刊行,题名《澎湖厅志》,以作为当时台湾各厅县修志之模板。由于唐景崧、薛绍元对修志的主张与林豪不同,因此厅志与林豪的厅志稿体例有所差异,厅志稿以范咸《重修台湾府志》为本,厅志则采《诸罗县志》体。两者虽然体例不一,厅志仍大体保留厅志稿原文,仅修订条目。其次,厅志亦一改厅志稿文字的冗赘,加以润饰和补正,为后出的精作。
(来源:台湾文献丛刊)
编辑:齐晓靖
[责任编辑: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