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8 16:37 来源:台湾文献丛刊 字号:小 中 大 转发 打印
1、中区
清代台湾(盐务总管)所在地,旧称(盐馆)。
2、东区
台湾府城(南门)遗址,今位居大台中市(东)侧故称东区。
3、西区
有大地主在此设立缴田租的公共事务馆,旧称(公馆)。
4、南区
有平埔族老妇人不愿搬走,仍居住在此地,汉人称之为(番婆)庄
5、北区
早期汉人(邱厝)(赖厝)形成姓氏聚落,由于赖姓居多,故称(赖厝廓)。
6、西屯区
昔日平埔族祭祖所在地,有一湖潭叫(马龙潭)
7、南屯区
拓荒时期打造垦耕用具牛(犁)锄(头)的(店)铺区,故称(犁头店),日据时期改称南屯。
8、北屯区
原叫(三十张犁),因为台湾的汉人计算田地,以每一张犁为计算标准,一个人在播种期间最多约可犁耕五甲地,因本区当年开垦了一百五十甲田地,一张犁为五甲地,因本区当年开垦了一百五十甲田地,一张犁为五甲地,所以旧称(三十张犁),日据时期改称(北屯)
台中市昔称大墩街或东大墩,因今中山公园北边小丘称。日据后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三月重新调整行政区域,分全台为三县一厅,改原台湾民政支部为台中县,为“台中”一词的嚆矢。因台中县署置于本市,故大墩街随之改称“台中街”,民国九年,本市属于台中州,州治设于“台中市”,台中为市名,由是开始。盖台中之命名,由来于居台湾中部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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