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0 12:16
来源:台湾文献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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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自郑经以降,郑氏的确不见得以“光复大陆”为唯一国策;若套用现在定位当前两岸关系的用语来定位当时郑、清之间关系的话,那末,可以说:郑氏政权为一与满清政权互不相统属的政治实体。质言之,郑氏在台湾,有绝对的主权独立性。这一点,并没有人质疑。只是,这样的一个政权,到底还是不是中国、还有没有正统?如果单从领土一统的概念来比观:满清奄有过去的整个中原,且几括取了明朝政权所能及的领土;而郑氏所据者,除少数于内地的据点外,不过是过去明朝不视为版图、且为逋薮与倭巢的台湾一岛;显然地,偏安一隅的台湾,地处边陲,似为偏统而不得正。但若举过去历朝士人就三国中魏、蜀、吴三者究竟孰正的争议为例,亦有论者不以蜀地处边陲而视其为正统。因此,血胤、文化这类的根基式条件,对于坚持夷夏之辨的传统知识分子而言,可能远较领土一统来得重要;连横的看法显然倾向此见。试再举连横其它相关文本,进行讨论:
“台南,古都也……永历十五年,延平郡王克台,改名东都,设承天府……当是时,东都虽属草创,而金厦诸岛均服政令,汉族衣冠赖以不坠,泱泱乎表海之风也。经立,改东宁,以县为州,委政勇卫陈永华。永华儒雅,与民休息,乃筑围栅,起衙署,建学宫,以兴文教,而东宁规模渐备……凡郑氏居台二十有三年,传三世而明朔亡……向使郑氏不灭,明朔长存,抚我华侨,用张国力,以经略南峤,则日东宁仍为全台首都,未可知也。而延平无禄,经又早世,遂至叛将称戈,孱王奉版,沦胥以亡。天也,抑人也。”
“克台之岁,[郑成功]改台湾为东都,……纲纪振饬,制度修明,泱泱乎大国之风也。”
“台湾当郑氏之时,弹丸孤岛,拮抗中原,玉帛周旋,蔚为上国。”
“台湾当郑氏之时,草昧初启,万庶偕来。广土众民,蔚为上国……。”
参照以上文本,可进一步解读连横对“建国东宁”一事的认知:其一,透过郑氏政权,文化得以推展到台湾;台湾既已为“化”内之地,即为华夏之域,且文化及法制粲然大备,可谓中国。其二,透过郑氏政权,汉族的衣冠得以保存。如果汉族的政权,才有资格为中国之正统的话,那郑氏无疑地又延续了中国的正朔廿三年。也就是说,郑氏的国祚、明朔、中国,这是“三位一体”的。
总而言之,就连横的历史观点观之:郑氏之功,在使台湾成为华夏之域,得能使汉人的活动空间扩大;并且,台湾既为中国,据其地所立之汉人政权,当可以有为中国“正统”——亦即政权合理性——的可能,而此“正统”与否,仍然依汉族与否作为判准。质言之,连横以为:即使国族在客观上的、空间上的活动界限可以扩张;但是,主观上的国族内涵,亦即其根基界限,却是相对封闭的。由是,在连横笔下,郑成功作为一个抵抗异族的国族英雄,以及作为一个开疆辟土的国族英雄,两种历史形象,完全可以调和,一如同连横以下的赞词所呈现者:
“夫台湾固我族开辟之土,延平既至,析疆行政,抚育元元,而我颠沛流离之民,乃得凭借威灵,安生乐业,此天之默相黄冑,而故留此海外乾坤,以存明朔也。”
透过了〈开辟纪〉、〈建国纪〉、与〈经营纪〉的叙述,连横确定台湾与中国的相对关系;也就是说,连横确认了台湾作为中国的位置。同时,在这个“边陲的台湾攀附了中国”——在此,笔者借用了王明珂的理论——的过程中,连横强调,“郑氏治台”最具关键。问题是,连横帮台湾找到与“中国”的历史缝合点,但如何处理像“台湾割日”这样的历史的割裂呢?以下就渠之《独立纪》续为分析。
〈独立纪〉开章明义写道:“光绪二十一年(1895)夏五月朔,台湾人民自立为民主国,奉巡抚唐景崧为大总统。”而篇尽之语则为:“(九月)初四日辰刻,日军入城,海军亦至安平,[刘永福部所]遗兵二十余人被杀,而台湾民主国亡。”《独立纪》所记叙者,不过百余日之史事,但所占之篇幅,竟相埒于所记叙逾两百年之〈经营纪〉;而且,如论起记事之详赡,《独立纪》甚至较《建国纪》尤有过之。由是,当可推知连横强调“史者,民族之所依凭也”的治史态度:在转换之际,台民“誓不服倭”的抗日活动,最能表彰国族意识与气节。同时,从其内容,亦足论断:连横以为乙未抗日系以“独立”、“建立台湾民主国”为主轴线进行的国族抗争行动。
然则,此一台湾民主国的“国”之本质为何?有论者以台湾民主国之成立,与其说是台湾人民抗日的开端,不如视为中日马关条约议和交涉的延长:亦即一种台湾与中国的官绅企图透过外交的干涉、来达到从日本手中挽救台湾之目的的政治设计。
且参照其它可得之史料。当时,台民与官绅云“台湾属日,万姓不服;既为朝廷弃地,惟有死守,据为岛国”、 且盼“各国仗义公断,能以台湾归还中国”。
故所谓“自主”,不得已也,实无独立之真意:不过“为拒倭计,免其向中国饶舌,如有机,自仍归中国”而已。此节可以由被台民公推为“台湾民主国总统”的唐景崧的函稿中再窥知一二。唐景崧曾代表台湾的官绅士庶电告清廷曰:“台湾士民,义不臣倭;愿为岛国,永戴圣清。”
同时,渠尝电告各直省大吏曰:
“当此无天可吁、无主可依,台民公议自立为民主之国;以为事关军国,必须有人主持。于四月二十二日,士民公集本衙门递呈,请余暂统政事,经余再三推让;复于四月二十七日相率环吁,五月初二日公同刊刻印信,文曰‘台湾民主国总统之印’,换用国旗‘蓝地黄虎’,捧送前来。窃见众志已坚,群情难拂;不得已,为保民起见,俯如所请,允暂视事。即中议定,改台湾为民主之国。国中一切新政,应即先立议院,公举议员,详定律例章程,务归简易。惟是台湾疆土荷大清经营缔造二百余年,今虽自立为国,感念列圣旧恩,仍应恭奉正朔,遥作屏藩;气脉相通,无异中土。”
又曰:“台倘幸存,自仍归命国家;印、旗系为交涉各国结援而设,免中国受牵累。”
显然,唐之接受台湾民主国总统大印,实系不得已的从权之举,无怪乎并无与台民共存亡之决心。
尤甚者,台湾民主国年号为永清,就是示台民“遥戴皇灵”、“永戴圣清”之意,即使自主,仍「恭奉正朔」,并以台湾遥作“南洋之屏障”,与中土“气脉相通”,而自主之台湾民主国和清廷所代表中国实犹一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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