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5 15:2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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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欢庆中国政府收复台湾
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正式收复台湾、澎湖列岛,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台湾省行政长官兼警备总司令陈仪在台北市接受了日军第十方面军司令长官安滕利吉的投降,被迫割让给日本50余年的台湾省,终于彻底摆脱了日本的殖民统治,回到了祖国的怀抱。1946年10月,当台湾回归祖国一周年之际,蒋介石和夫人宋美龄曾专程来到台湾视察。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神圣领土,在国际社会中被广泛接受和承认。因此,在台湾回归祖国时,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拥护和支持。例如1949年8月美国国务院白皮书《美国与中国的关系》中写道:“根据日本投降书,及日本政府按照盟军总部1945年9月2日指令所发表的总命令第一号,中国军队在美国小组的协助下,从日本人手中接收了该岛(台湾)的行政权”。同年12月23日,美国政府在《国务院关于台湾政策宣传指示》中重申:台湾在政治上、地理上和战略上都是中国的一部分,虽然它被日本统治了50年,“然而从历史上来看,它是中国的。在政治上和军事上,它是一种严格的中国的责任”。英国政府持同样的立场,1949年11月11日和14日,英国外交部次长梅修在国会下院两次回答问题时都明确表示:根据《开罗宣言》,中国当局在日本投降时收复台湾,并在此后一直行使着对该岛的控制。
在《开罗宣言》之前的1941年12月9日,中国政府的《对日宣战布告》宣布:“所有一切条约、协议、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在《开罗宣言》之后的1945年7月26日的美、英、中《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波茨坦公告》),第八项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同年9月2日,美、英、中、法等九国代表于停泊在东京湾的美国海军战舰“密苏里”号上接受日本投降。日本外相重光葵和日军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等代表日本天皇和日本政府在投降书上签字,同意接受《波茨坦公告》中所列的全部条款,无条件地将包括台湾在内的所掠夺的领土全部交出。日本《无条件投降书》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是:日本接受“中、美、英共同签署的、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这样,《中国对日宣战布告》、《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无条件投降书》,这四个文件组成了环环相扣的国际法律链条,明确无误地确认了台湾作为中国领土一部分的法律地位,保证了台湾回归中国的国际协议具有无可否认的有效性。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