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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金融合作大事记(2001年)

2008-12-30 13:30 来源:华夏经纬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2001年,台湾当局分别开放OBU和DBU业务(由岛内“中央银行”指定民间银行办理企业进出口外汇业务),目的在于加强台湾银行的跨境金融活动,希望籍此使台湾能够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此后的几年中,OBU实际上扮演了一个两岸“资金调度中心”的作用,是当前两岸金融合作机制的主要内容,因而特别受到台商的“倚重”。

  2001年,台湾当局于6月26日宣布开放台湾金融机构赴大陆设立办事处,在符合规定的9家银行中有8家银行向台“财政部”提出申请,于9月28日批准。赴大陆设立办事处的8家银行名单及设立据点分别是:世华银行(上海),“中国商业银行”(苏州),土地银行(上海),第一银行(上海),合作金库银行(北京),华南银行(深圳)、彰化银行(昆山),“中国信托商业分行”(北京)。大陆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台湾银行申请设立办事处展开审查工作。

[责任编辑: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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