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2 08:4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小 中 大 转发 打印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最高行政主管部门下辖主计处今天公布去年台湾家庭收支调查结果,因景气复苏,就业市场改善,台湾地区每户可支配所得平均数为新台币88.9万元,较前年有所增涨,每户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数6.19倍,较前年减少。
主计处表示,去年每户可支配所得平均数较前一年(2009年)微增0.2%;依每户可支配所得高低将户数分为5组,去年最高的20%家庭为178.7万元,最低20%家庭每户28.9万元,差距仍达到6.19倍,但较2009年的6.34倍有所缩减。(中国台湾网 张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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