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4-09 12:1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小 中 大 转发 打印
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
1979年1月1日,美国通知台湾:“结束外交关系”。
1979年1月,中美建交后,蒋经国公开提出维持美台“新关系五原则”。
1979年1月8日,邓小平明确表示,将来台湾实行什么制度,可以根据台湾人民的意志决定。
1979年3月1日,中美两国互派大使。
1979年4月,美国会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
1980年1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向中国提供贸易最惠国待遇的决议案。
1980年5月16日,台“交通处”通告,禁止外籍商船直接往返于祖国大陆和台湾各对外港口。
1980年6月9日,蒋经国提出“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政治口号。
1980年8月23日,“国贸局”通令“台湾所有输出厂商及贸易商,不得与大陆进行贸易”。
1981年3月,国民党正式把“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定为该党的纲领。
1981年4月,国民党召开十二大,通过了《贯彻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案》。
1981年8月26日,邓小平说表示“和平解决不可能,不排除用武力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向新华社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
1981年12月4日,中美开始就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进行谈判。
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
1982年8月17日,中美发表对台军售问题的联合公报,宣布分步骤解决。
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构想。
1983年9月30日,国民党的《香港时报》提出“和平统一六原则”。
1983年11月15日,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通过了一项“台湾前途决议案”。
1984年1月30日,台“行政院长”宣布,台湾人员在“国际学术、科技、体育、文化等方面的会议和活动”中,可以与大陆人员接触交往。
1984年3月,美国宣布:美政府“工作阶层的官员”可以以“美国在台协会”顾问的身份赴台“旅行”
1984年3月,台当局“经济部”宣布放宽自港澳转口产品限制,默许民间通过转口形式与大陆通商。
1984年7月,台湾当局接受国际奥委会的改名决定,以“中国台北”名称参加体育交流。
1985年7月4日,台湾当局宣布了转口贸易“不接触、不鼓励、不干涉”的“三原则”。
1986年3月,蒋经国在国民党十二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中国国民党对于统一的主张”。
1986年5月3日,台湾“中华航空公司”机长驾机飞回祖国大陆。
1986年10月14日,国民党中常会通过了台湾居民赴大陆探亲的方案。
1987年3月6日,“行政院长”俞国华首次承认以台湾的武力进攻大陆“是不可能的”
1987年10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有关接待台胞办法。
1987年11月,台湾当局有限度开放台湾民众到大陆探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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