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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行政院”修正“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2002.07)

2005-12-07 16:3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由于“小三通”进展不如预期,台湾当局在民间压力下不得不对政策进行调整。2002年7月底,台湾“行政院”修正“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1)适度放宽人员中转,福建台商及家属可经金门中转两岸;台湾民众可经金马往返大陆进行宗教及其他专业交流;(2)有限度开放台湾货品单向中转大陆,即产品主要供福建台商所需;(3)金门与马祖可进口大陆农产品;(4)专案实行澎湖与福建的通航。

  这一政策调整后,福建沿海与金马地区的通航与通商取得重要进展。厦门与金门航线的固定船班持续增加。福建“新集美号”于年底前加入厦门与金门两地直航班轮。到年底,营运金厦航线计有大陆的“鼓浪屿”号、“同安号”、“新集美号”、“金龙号”以及“东方之星号”等7艘客船,总座位1702个。 2002年春节,金厦与两马实现台商中转。2003年1月起,两马实现定期航班,预计每周2个航班。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齐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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