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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遗产赠与税率降至10% 遗产1800万以下免税(2009.01.12)

2009-01-13 10:1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将大幅调降被视为“富人税”的遗赠税率,“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的“遗产及赠与税法”修正案,遗赠税由现行最高边际税率50%,调降为单一税率10%;此外,免税额则大幅提高,遗产税免税额也由779万元新台币提高至1200万元、赠与税免税额由100万元提高至220万元,分期缴纳由12期延长为18期。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遗赠税率调降可使中小额财富者免于遗产税负担,预估税收损失160亿元。根据台湾财政部门报告,以四口之家为例,被继承人死亡遗有配偶及两位成年子女,除免税额1200万元外,尚有配偶扣除额445万元、子女扣除额90万元及丧葬费扣除额111万元。因此,遗产总额在1846万元以下者,无遗产税负。

[责任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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