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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台湾健康保险规定

2011-01-04 19:5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从上午10时起,经过80几次的表决,历经近1个月协商的台湾二代健保案(修正台湾健康保险规定),4日晚间终于在台湾“立法院”闯关成功。

  4日下午2时许,台湾“立法院会”表决通过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所提台湾健康保险规定第10条修正动议,二代健保案被保险人类别确认为一代健保架构,并增列受刑人项目总计为6类15目,民进党“立法院”党团立即退席抗议,只留下少数“立委”在场逐条提出表决。

  未来台湾健保保费采双轨制,有兼职外快,或有股利、利息、高奖金所得的民众,保费将增加;只领固定薪资、1年奖金不超过4个月月薪水的民众,保费则会比现在略减。

  台湾健康保险规定共修正106条条文,在一代健保的薪资保费基础上,再纳入超过投保月薪4倍的高额奖金、执行业务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可开立扣缴凭单的租金收入、兼职所得共6项补充财源,对民众收取2%补充保险费。

  针对低底薪、高奖金的投保单位,每月薪资人事费超出员工总投保薪资的差额,台当局“健保局”也会向雇主收取2%的补充保险费。

  台湾二代健保案通过后,一般保费费率待台湾健康保险会订定。台当局“卫生署长”杨志良4日晚间在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宣布,台湾健保一般保费费率初定由现行5.17% 降为4.91%。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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