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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规上路 机动车停车怠速逾3分将被罚

2012-02-08 13:4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环保署”今日表示,“机动车停车怠速熄火管理办法”在3月正式实施,3月至5月为倡导期不予开罚,6月起正式上路后,机动车怠速超过3分钟便予以开罚。

  据报道,台“环保署”今日表示,部分台湾民众因接送学生及停车习惯等因素,停车时常不熄火,车辆怠速时排放出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等空气污染物,有害人体健康。“机动车停车怠速熄火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未来机动车停车怠速应关闭引擎,否则怠速超过3分钟,各地方环保局稽查员查证属实,将开单告发。

  机动车辆违规怠速逾3分钟,在今年6月之后就会被罚。台“环保署”说明,机车处以1500元(新台币,下同)、小客车3000元、大型车5000元罚金,若经稽查员劝导不听,会以3分钟为单位累积罚款,例如有民众怠速超过3分钟被举发后,经劝导仍不愿改善,罚金将会加倍至3000元。(中国台湾网 李帅)

[责任编辑:孟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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