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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全文)(2013.06.21)

2013-06-24 08:14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上海6月21日电 海协会会长陈德铭与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21日在上海签署了《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全文如下:

  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为加强海峡两岸经贸关系,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依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标

  本协议致力于:

  一、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促进双方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及便利化;

  二、继续扩展服务贸易的广度和深度;

  三、增进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

  第二条 定义

  就本协议而言:

  一、“服务贸易”指:

  (一)自一方内向另一方内提供服务;

  (二)在一方内向另一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三)一方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方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

  (四)一方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方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 

[责任编辑:郭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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