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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17项共同建议(全文)

2012-07-30 09:5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9日哈尔滨消息 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29日下午通过共同建议,全文如下:

  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共同建议

  (2012年7月29日)

  由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与中国国民党国政研究基金会共同主办的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于2012年7月28日至29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贾庆林和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出席论坛并致辞。国共两党有关方面负责人,其他党派代表,两岸工商产业界、金融界、旅游观光界、文化教育界、影视出版界等方面人士和专家学者共同出席。两岸有关部门主管人士作为特邀嘉宾和特邀专家出席本次论坛。

  与会人士聚焦本届论坛“深化和平发展,造福两岸民众”的主题,就和平发展回顾与前瞻、深化经贸合作、扩大文教交流三项议题展开深入讨论。会议认为,2008年5月以来,两岸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取得重大积极进展,呈现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当前,两岸关系面临继往开来的新形势。两岸双方应掌握这一契机,巩固和平发展成果,深化互信合作,促进共同繁荣。与会各界人士经过充分交流研讨,提出以下共同建议:

  1.两岸人民同属中华民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符合两岸民众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也是得到两岸民众普遍支持的正确道路。两岸应继续努力,在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既有立场基础上,增进彼此互信,保持良性互动,求同存异,共创双赢,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思路,持续推进两岸协商谈判和两岸交流制度化,扩大民众参与,促进两岸关系不断向前发展,增进两岸人民福祉。

  2.继续落实“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加强两岸对话,沟通和平发展理念,鼓励学术界就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相关议题及互信机制进行探讨,进一步扩大共识,巩固互信,为逐步解决两岸关系中的深层问题创造条件。

  3.循序渐进推动两岸互设综合性办事机构,更有效地服务两岸民众。

  4.从中华民族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基于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关系,双方应努力在国际事务中避免内耗,通过平等务实协商,促进双方合作,妥善处理两岸民间团体和谐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活动。

  5.进一步发挥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的作用,支持双方加快ECFA后续协商进程,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服务贸易协议商谈,推动货物贸易协议商谈尽速取得实质进展。

  6.支持双方尽速签署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并做好相关落实工作,逐步减少投资限制,妥善处理投资争端,完善投资环境,促进双向投资合作均衡发展。

  7.扩大两岸金融合作成果。尽速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进一步扩大双方货币双向兑换。促进建立两岸银行、证券、保险监理合作平台,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并积极为业务开展提供便利。鼓励两岸金融机构加强交流与合作,以因应国际金融危机,并强化服务两岸企业。 

[责任编辑:郭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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