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资料  >  特别推荐  > 正文

陈云林与江丙坤举行第八次会谈

2012-08-10 08:27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台北8月9日电(记者陈键兴 齐湘辉 张云龙)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9日在台北举行两会恢复协商以来的第八次会谈。双方就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海关合作议题进行了商谈,回顾了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和两会已签协议执行情况,讨论了下半年会谈议题规划。

  陈云林指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经受了民意洗礼和历史检验,实现了承前启后,为两会在共同政治基础上持续推进制度化协商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两会第八次会谈,是两岸关系继往开来新形势下双方举行的一次重要会谈,是积极落实ECFA后续协商的重大举措。尽快完成ECFA的各项目标,是两会商谈的首要任务,更是两岸同胞的共同期待。

  两会认为,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有利于保护两岸投资者的权益,促进相互投资,创造公平的投资环境,增进两岸经济繁荣。协议包括一般投资保护所具有的要素和内容,又充分符合两岸实际。在设置投资保护常规条款的基础上,根据两岸现实需要,对两岸各界关心的问题,做出适当安排。将经第三地的投资纳入保护范围,对投资者与投资所在地一方的争端解决提供多种解决方式,纳入投资者之间商事纠纷可以通过商事仲裁方式解决的条款。同意根据ECFA第五条规定,对有关促进两岸双向投资的问题做出相应规定。为落实协议中人身自由与安全保护的规定,两会就两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采取的具体措施达成共识。双方将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建立的通报机制基础上,依据各自规定,对另一方投资者及相关人员,自限制人身自由时起24小时内通知。

  两会认为,两岸海关合作协议有利于促进两岸经贸交流与发展。双方同意对ECFA项下货物贸易规范海关程序,逐步应用信息技术,推动无纸化通关;公布与行政相对人相关的规定,受理业务咨询;采用风险管理技术识别高风险企业及货物;保障行政相对人对海关决定提出行政救济的权利。同意加强双方海关合作,交换海关规定,及时通报有关资料;推动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合作,便利优质企业通关;在无线射频技术方面开展合作,提升双方执法能力和监管效能;在暂准货物通关等方面开展合作,满足两岸开展科研、展览、文化交流等活动的需要;核查协助及共同打击走私;建立贸易统计数据交换机制。

  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与两岸海关合作协议的完成,是ECFA后续协商的首批成果,标志着两岸深化经济合作迈出重要一步,为ECFA实施丰富了内涵,增添了助力,为ECFA后续协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于下一次会谈议题,两会同意加快ECFA其他后续议题协商,优先推动并及早完成服务贸易协议的商谈。积极推动两岸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就两岸地震监测合作议题、两岸空气品质监测技术合作议题开展交流与研讨。两会初步沟通了互设办事机构事宜,同意各自进行研究、规划,适时交换意见。

  陈云林表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入巩固深化的新阶段。未来四年,两会商谈将继续秉持为两岸促合作、为民众谋福祉的宗旨,围绕两岸关系需要和两岸民众需求,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实践,持续开创互利双赢新局面。

  下午,陈云林与江丙坤签署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及《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

[责任编辑:李丹]

涉台常识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