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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09年以来已有126家大陆企业在台投资(2012.08.10)

2012-08-13 08:52 来源:商务部网站 字号:     转发 打印

  8月10日,率团在台开展投资贸易促进活动的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名誉会长蒋耀平先后出席了“两岸产业合作新契机研讨会”、“两岸基础设施合作研讨会”和“两岸投资合作洽谈会”等活动并致辞。蒋耀平表示,“海协”与“海基”两会刚刚签署“海峡两岸投资保护与促进协议》,两岸业界开展一系列投资贸易合作的探讨恰逢其时,相信在共同努力下,两岸一定能够实现产业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共同提升两岸在全球产业链和全球市场的位阶与竞争力。

  蒋耀平表示,据大陆方面统计,2011年,两岸贸易已达1600多亿美元。截至2012年6月,累计使用台资580多亿美元,加上第三地转投资累计超过1000亿美元。2009年以来三年时间里,已有126家大陆企业在台投资,投资额3亿美元。两岸产业合作稳步推进,试点项目日渐成熟,金融合作进程不断提速,受益主体日益增多。

  为进一步深化两岸经贸合作,蒋耀平建议:一是循序渐进,继续推进ECFA后续协议的协商,促进两岸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二是把握契机,积极推进双向投资合作,特别是支持和鼓励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将逐步完善大陆赴台投资的各类配套政策体系,希望台有关方面开放的步伐更快一些,力度更大一些,积极鼓励和支持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三是着眼长远,加快推进两岸产业合作,尤其是新兴产业合作,共同提升两岸产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关于基础设施合作,蒋耀平指出,三年前两岸就“陆资入台”达成共识,目前台公共建设开放幅度达51%,涉及民用航空站与其设施、交通建设、重大商业设施、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社会福利、市政建设等多个领域,并出台了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大陆于2010年发布了《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具体规定和程序要求。这些努力体现了两岸在基础设施领域展开交流合作的愿望,也为两岸实质合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两岸基础设施合作前景广阔。希望台业务主管部门为两岸企业合作创造稳定良好的环境,为大陆工程企业在设立机构、税收、置业、签证等方面提供支持,两岸有关行业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两岸工程企业合作平台。

  当天的多场研讨会分别由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等与台北世贸中心、台湾营造公会等共同主办。来自两岸企业界、商界、研究机构的数百名代表出席论坛及洽谈活动,并就具体合作方向和目标进行了交流。台湾主办方代表在发言时表示,两岸业界合作具有天然优势,更会产生双赢的机会。希望台企在大陆有更多机会的同时,也希望大陆企业更顺畅地来台投资,两岸企业在合作中共同提升,使两岸人民受益。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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