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资料  >  特别推荐  > 正文

商务部发言人就“两岸投保协议”生效发表谈话(2013.01.31)

2013-02-01 09:2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1日北京消息 2月1日,是《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正式生效的日期。1月31日,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互以书面通知对方,表示《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已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将于2月1日正式生效。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月31日就此发表谈话。沈丹阳指出,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协议双方顺利完成了各自相关准备程序,协议即将正式生效,希望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尽快出台配套措施,确保协议顺利实施。我们相信,协议的实施将有助于更强有力地保护两岸投资者权益,逐步减少投资限制,创造公平的投资环境,促进两岸双向投资,增进两岸经济繁荣。(中国台湾网记者 芜同)

[责任编辑:郭莹莹]

涉台常识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