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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两会4年7会谈 已签署16项协议(2012.08.07)

2012-08-08 11: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8日上午率海协会协商代表团搭机离京,赴台北参加两会领导人第八次会谈。预料双方将在商谈后签署《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

  此前,两岸两会已经成功举行了七次会谈,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16项协议。

  2008年6月,海协会与海基会恢复中断9年之久的制度性协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和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北京签署《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

  2008年11月,两会领导人第二次会谈在台北举行,签署《海峡两岸空运协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海峡两岸邮政协议》和《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两岸基本实现直接“三通”(通邮、通航、通商)。

  2009年4月,两会领导人第三次会谈在南京举行,签署《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并就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事宜达成共识。意味着两岸实现全面、直接“三通”。

  2009年12月,两会领导人第四次会谈在台中市举行,签署《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

  2010年6月,两会领导人第五次会谈在重庆举行,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ECFA(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两岸经济关系的深化和机制化。

  2010年12月,两会领导人第六次会谈在台北举行,签署《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

  2011年10月,两会领导人第七次会谈在天津举行,签署《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

[责任编辑:郭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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