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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互相受理专利件数大增 知识产权合作前景广阔(2012.12.27)

2012-12-28 08: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截至2012年9月30日,台湾共受理要求大陆地区优先权的专利申请5770件、商标251件;大陆共受理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专利申请8601件、商标78件、植物品种3件。

  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局长王美花女士近日在台北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作以上透露。

  另据统计,2011年,台湾受理大陆企业、个人在台申请专利1329件,今年1至11月受理申请案为1691件,同比大幅增长;2011年,大陆受理台湾企业、个人专利申请22702件,今年1至8月,受理15065件。

  在商标方面,台湾去年受理大陆企业申请商标共1968件,今年1至11月已超过去年全年,计2350件;大陆去年受理台湾企业、个人申请商标7214件,今年1至9月,已突破1.3万件。

  王美花表示,2010年6月底,《海峡两岸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签署,两岸于同年11月开始相互受理优先权请求。两年多以来,双方成立专利、商标、著作权、品种权四个工作组,运作相当顺畅,协议执行情况良好,为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颇受社会大众肯定。

  她以著作权为例说,协议签署后,台湾地区影音制品无须再透过第三方来认证,可直接由社团法人台湾著作权保护协会(TACP)办理,认证时间缩短为1至3天,对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大有助益。截至今年11月底,TACP接受台湾影音业者请求认证的案件,录音制品有304件、影视制品13件。

  “我刚刚获悉,今年有数百名台湾民众参加大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34人考取了,比去年成长了一倍,这很不简单!”王美花言及此,难掩兴奋之情。

  对于两岸知识产权界的双向交流,王美花以“频繁、善意、有默契”来概括。她介绍,今年7月,台湾工总在台北举行“两岸专利代理实务交流合作论坛”,大陆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以民间身份与会;8月,她率团赴西安参加“第五届两岸著作权论坛”与著作权工作组会晤,双方就两岸音像表演版权保护成果共用、建立两岸情资交换与侦办两岸著作权侵权犯罪机制及联系窗口、台北故宫馆藏《富春山居图》侵权案等,达成相当共识;9月,两岸专利工作组会晤在北京举行;11月,她率“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交流参访团”访问北京,同月两岸商标工作组在江苏无锡会晤;12月初,大陆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以民间身份来台参加“2012年两岸专利论坛”。

  记者在采访时提到,近年来,台湾一些知名商标得以在大陆成功申请,这有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环境,在以前是业者难以想象的。对此,王美花表示赞同。她说,透过两岸协处机制,在台湾颇具知名度的“MSI微星科技”、“台银”、“台盐生技”等商标在大陆遭恶意抢注的个案,已加速获得解决。

  而在台湾,曾有人试图注册大陆驰名的“全聚德”商标,台“智慧财产局”认为此为明显的抢注行为,亦拒绝受理。

  今年以来,鸿海集团董事长郭台铭多次呼吁台当局加速“修法”,保障台湾企业智慧财产权,两岸可携手共同制定标准。对此,王美花表示,这反映出产业界人士对智慧财产权及加大两岸合作必要性、紧迫性的重视。

  王美花指出,近年来,两岸都面临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包括因应智慧财产权及标准相互融合与影响的趋势,来自国际大厂或非专利实施实体的国际专利诉讼等。两岸可透过建立两岸资讯交换平台、推动共通标准、智慧财产权管理与运用的经验交流甚至成立专利联盟等,持续深化合作,共同积极因应。

  担任台“智慧财产局”局长已5年、自言“一辈子做这个业务”的王美花还认为,两岸一起创立品牌、赚世界的钱,是一个值得双方共同努力的愿景。(记者 董会峰 路梅)

[责任编辑:郭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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