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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业利用台资续居大陆第一(2013.01.06)

2013-01-06 13: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福建省农业厅6日披露,2012年福建批办台资农业项目89个,合同利用台资1.6亿美元,实际到资8000万美元,至此累计批办台资农业项目2426个,合同利用台资32.5亿美元,实际到资18.4亿美元,农业利用台资的数量和规模继续位居大陆各省市首位。

  长期以来,与台湾有着相同自然条件的福建先行先试,对台农业合作朝着区域不断拓展、领域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高的趋势发展,持续处于大陆的先行地位。

  在闽台农业合作中,台湾农民创业园已成为两岸农业合作的最重要平台。作为大陆拥有台农创业园最多的省份,福建6个台湾农民创业园2012年引进23个台资农业项目和4家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入园,合同利用台资4300万美元。至此,创业园累计批办台资农业项目467个和28家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合同利用台资8.5亿美元。 

  除了农业利用台资不断扩张,闽台农产品贸易也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福建省农业厅相关部门人士称,2012年闽台农产品贸易额预计突破9亿美元。

  发挥台湾农民创业园带动作用,福建大力引进和推广台湾农业良种、高新技术、先进设备,2012年先后在10个县市区开展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建成特色基地6万亩,有效促进了闽台两地农业深度对接和产业升级。

  福建省农业厅表示,在10个县市区开展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辐射带动福建推广优质水果蔬菜等面积超过100万亩,珍稀食用菌种植超过3亿袋,新增农业产值15亿元人民币以上,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近10亿元人民币。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福建邀请200多位台湾农业教授、专家来闽指导;先后组织开展了闽台生态茶园建设、台湾莲雾栽培、金线莲组培等技术培训,举办闽台农业合作技术培训班120多期,培训各类现代职业农民等5万多人次,解决了一批特色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 (文峰)

[责任编辑:郭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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