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7 08:54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字号:小 中 大 转发 打印
新年伊始,随着ECFA降税协议进入第三阶段,早收清单中所列货品1月1日起全部实现零关税。1月份,厦门海关监管ECFA项下进口货物0.92万吨,货值3062.1万美元,同比大幅增长84%和49%,累计减免税款高达1560.1万元。
为了确保相关企业能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厦门海关一方面完善ECFA专用窗口,统一受理ECFA进出口商品报关单;一方面利用电子大屏幕、海关公告栏等渠道提示企业注意新政策变化,尤其是新增受惠商品的品种等。此外,厦门海关还主动指导企业规范申报,及时指出企业在原产地证、中转证明等重要单证方面存在的问题,排除企业通关障碍,真正实现“申报准、通关快”。(刘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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