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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规:小车后座乘客须系安全带

2011-08-01 13:17 来源:人民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立法院”4月修正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强制规定小型车后座乘客系安全带,8月1日将正式上路。但倡导期将长达半年,成人部分明年2月1日起才会开罚。

  “中央社”报道说,台湾“交通部”表示,8月1日起,将分别对一般成人及儿童,有6个月及12个月的倡导期,处罚部分明年分两阶段实施,一般成人明年2月1日起开罚,儿童部分处罚明年8月1日实施,一般道路后座乘客未系安全带,可对驾驶处新台币1500元罚款,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则可处3000元到6000元罚款。

  至于出租车部分,如果出租车驾驶已尽告知义务,乘客仍未系安全带时,处罚乘客,但只限成年乘客,4到12岁儿童可例外免系。目前台“交通部”已制作双语告知纸,将由出租车公会发送给出租车驾驶每人3张,10月底前发放完毕。

  台“交通部”表示,后座乘客应依规定系安全带的小型车种类,指自用、营业或租赁小客车及小型客货两用车,不包括救护车及幼童专用车,另外,仍有极少数小型车出厂时没有安全带配备,未来出示行车执照可证明时,可免罚。

[责任编辑:赵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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