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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将全面修正食管规定 明令“强制标示”

2012-03-09 13:3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院长”陈冲昨日表示,将全面修正“台湾地区食品卫生管理法”并把“强制标示”纳入法令,“强制标示”不只落实于出售生牛肉的场所,其它直接提供膳食的场所也须清楚标示其牛肉产地及信息。 

  陈冲表示,台“行政院”日前提出“安全容许、牛猪分离、强制标示、排除内脏”4项原则,在此原则下,对饲料添加莱克多巴胺的牛肉“有条件解禁”,“有条件解禁”并不包括猪肉,也不包含莱克多巴胺以外的瘦肉精。 

  陈冲进一步说明,台“卫生署”会广纳台湾各界意见、疑虑,参考国际资料和民众饮食习惯等,在3个月内提出莱克多巴胺的容许标准,并依照台“立法院”对标准所做的决议处理。 

  谈到强制标示,陈冲指出,台当局会全面修正“食品卫生管理法”,并把“强制标示”纳入法令,借由公开标示让信息透明,保护消费者权益。 

  他表示,“强制标示”的配套措施,不只落实于大卖场、超市或便利商店等出售生牛肉的场所,其它直接提供膳食的场所也必须清楚标示所出售的牛排、汉堡或其它牛肉食品等食物的牛肉产地及必要信息,透过清楚的信息揭露,充分保障民众的选择权。(中国台湾网 李帅) 

[责任编辑:孟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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