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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司法机构强化机制 防止犯人入监前逃跑

2012-05-03 10:4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3日消息 综合台媒报道,台湾司法机构昨日通过一项修正草案,规定检方未来可直接拘提或将被判死刑、无期徒刑、2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岛内犯罪人员发监,这项被视为“罗福助、江连福条款”的修正草案,近日将被送交立法机构审议。 

  近期,岛内前民代罗福助、江连福遭判刑定谳后接连逃匿,检警虽然派出大批人力进行监控,但两人迄今仍行踪不明,引发民众议论,台当局法务主管部门为此研拟修正诉讼法规,5月1日送交司法机构研议,司法机构2日“火速”通过修正草案,并将提请立法机构审议,以强化防止犯罪人员入监前逃跑配套机制,提升判决执行效率。 

  修正案一出,立即引发众议,台“高院”法官质疑:“效果有限啦,只要被告有钱有势有心,想跑还是跑得掉”。国民党籍民代林国正说:“虽修法为时已晚,也不一定完全根除,但至少比现在进步”。(中国台湾网 李帅) 

[责任编辑:孟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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