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2 16:11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字号:小 中 大 转发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 23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2009年3月5日公布的《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自2013年3月15日起废止。
部 长 苗 圩
2013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孟雅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