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5 16:50
来源:国台办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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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检查了解各部门和各地区贯彻执行情况;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区对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我区与台湾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引导全区对台宣传和上层联络工作;指导对台贸易的有关工作,联系全区台资企业。
三、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1号
邮政编码:010015
电话:0471-4812675、4951552
传真:0471-4812665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