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5 09:19
来源:国台办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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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称
云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检查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对台工作部署的情况;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对台经贸工作和滇台两地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人员往来、旅游、考察、定居、研讨等项工作。指导并协助管理本省的台资企业和台资企业协会,协调处理台商投诉工作,为台湾同胞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办理或协调办理本省因公赴台交流立项、报批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
秘书综合处、宣传交流处、经济联络处
四、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桃源街130号
邮政编码:650051
电话:0871-3102467
传真:0871-3100231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