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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2010-08-05 17:04 来源:国台办网站 字号:     转发 打印

    一、名称

    江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省对台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本省有关涉台的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本省涉台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台胞、台商在江西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协调本省对台经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指导全省与台湾在金融、文化、学术科技、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对台新闻宣传工作。

    三、内设机构

    秘书处、经济处(台商投诉协调处)、联络交流处、宣传处(新闻处)

    四、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243号
    邮政编码:330006
    电话:0791-6802722
    传真:0791-6812052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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