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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2010-08-04 16:46 来源:国台办网站 字号:     转发 打印

    一、名称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调查研究对台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省委、省政府提供开展对台工作的建议;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贯彻落实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情况;调研台情,掌握信息,提出对策和建议;统筹协调涉台法律事务;协调和指导涉台经济、贸易、金融和科技合作事宜;管理、协调我省与台湾的交流、交往工作;负责对台宣传工作和涉台教育工作;负责对台湾上层人士的联络工作。

    三、内设机构

    秘书处、宣传交流处、经济联络处

    四、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2号省政府8号楼3楼
    邮政编码:130061
    电话:0431-8904074
    传真:0431-8928402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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