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5 09: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小 中 大 转发 打印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台北市环保局表示,为维护市民环境安宁,将修正管理规定,只要店家不是许可登记有案“视听歌唱业”,并在晚上10时至隔日上午8时让客人唱卡拉ok,就可开罚3000(新台币,下同)至3万元。
根据统计,去年台北市有1368件营业卡拉OK噪音检举案,其中11件被要求限期改善,1件被罚款,也有不少民众抱怨住宅区的小吃店附设卡拉OK店噪音问题,然而过去环保局都认定这些地点为“营业场所”,须现场量测噪音分贝,未超过标准就不能罚。
环保局24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将修正“台北市禁止从事妨碍安宁行为之区域范围及时段”公告,除“视听唱歌业”外,针对营业或非营业“提供伴唱视听设备供人唱歌行为”的营业场所,都属规范管制对象,不需量测音量立即可开罚。
环保局并修正各类管制时段,以往管制时段为晚上11时至隔日7时,修正为晚上10时至隔日早上8时,另卡拉OK增列例假日中午12时至下午2时为管制时段,不得有使用非营业用卡拉OK行为,以减轻噪音扰邻问题。
未来只要市民检举,环保局会立即派人稽查,若发现有违反前述规定行为以致妨碍安宁情形时,将依法进行告发,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经处罚后仍未停止其噪音制造行为者,可按次连续处罚。
[责任编辑:孟雅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