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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两岸关系大事记

2005-12-08 09:29:00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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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

  6日,陈水扁接受美国《华盛顿邮报》专访,声称“‘一中’原则是不应该存在的不正常想法,应加以纠正”,“所谓的‘九二共识’还是‘一中’原则,这是要把台湾变成一个地区,贬低台湾,使台湾边缘化”,“台海两岸是一边一国,一个是中国,一个是台湾”;并态度强硬地表示“台湾不是哪个国家的一省,当然不是另一个国家的一州”,“任何民主改革都是我们的内部事务,我不认为有民主国家可以反对我们的民主理想”。

  9日,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大幅调整了有关两岸协商、“三通”和文教交流的各项相关具体规定。这是自1992年该条例公布以来首次全面性修正,全部133个条文中新增37条、修正55条,调整比例高达70%。

  10日,陈水扁发表“双十节”祝词,继续鼓吹“公投制宪”,并称两岸之间永远存在“合作之门”、“和平之门”,只有放弃“一个中国”、“一国两制”的政治框架,放弃对台湾人民的武力威胁和国际打压,才能打开“合作之门”、“和平之门”。

  12日,台湾首次组团参加深圳举办的“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设立“台湾精品馆”。

  14日,陈水扁在民进党中常会上裁示成立“新宪法小组”,由其老师、“台独”分子李鸿禧任总召集人,负责研究“新宪法”的时程、内容。

  20日,出席APEC会议的美国总统布什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反对“台独”的立场不变。美国务院也发表声明表示,2004年台湾“大选”不论谁当选、谁上台,美国都将与之合作,并没有偏好。

  21日,台“教育部”依据“两岸关系条例”修正案制定的“各级学校与大陆地区学校缔结联盟审查要点”草案出炉。 
  同日,国民党主席连战在美国企业研究所和传统基金会举办的餐会上演讲时表示,“‘一中’政策只有在‘一中’代表中华民国时才能为台湾接受”,“两岸复谈可用‘一个中国各自表述’作为基础”。

  23日,台“外交部政务次长”高英茂在“立法院”接受咨询时称,在符合“宪政法令”、彰显台湾“主权”的前提下,“将研议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区隔之适当名称”,未来在“非邦交国”的驻外机构名称将统一冠名“台湾”,并在一年之内完成至少一半“代表处”的更名;同时“中央银行”、“中央信托局”等机关的英文标识中的“CHINA”将删除。

  25日,在陈水扁主导、民进党组织协调下,有台联党、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等激进“台独”组织共同参与的“10·25全民公投、催生新宪大游行”在高雄进行。陈水扁在游行晚会上鼓吹“公投制宪”要“毕其功于一役”,要使台湾成为“正常、完整、伟大的国家”。

  27日,“华航”总经理魏幸雄、长荣总经理林宝水、远航总经理陈每文、复兴航空总经理等6家航空公司联名呼吁台当局开放“春节包机直航双向对飞”,代替“间接包机”模式,以降低成本。

  29日,台“行政院院会”通过“公投法草案”。陈水扁叫嚣“一边一国已成台湾主流民意”,2004年选举将是“一边一国对一国两制”、“改革对黑金”、“相信台湾与唱衰台湾”之争;“一个中国”主张,“不管玩什么文字游戏”都是一个中国,绝不能接受。

  31日,陈水扁启程“出访”巴拿马,展开为期7天的“过境”美国到中美洲活动行程。

[责任编辑:齐晓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