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资料  >  两岸经贸大事记  > 正文

2005年两岸经贸关系大事记

2009-01-12 11:20 来源:中国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1月

  1日,台当局开放港澳居民可以直接在网络上申请入台证,只要是在港澳出生的居民,均可以上网申办有效期为三个月的入台证,申办费用为200元新台币。可以出入台湾2次,每次14天。

  2日,国台办发言人就2005年台商春节包机发表谈话,提出“共同参与、多点开放、直接对飞、双向载客”四项处理原则。3日,民航总局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浦照洲也呼吁“使真正意义上的春节直航包机能够飞起来”。

  15日,在台湾方面由“交通部民航局长”张国政等人以“顾问”名义加入的情况下,两岸航空业界在澳门就2005年两岸春节包机事宜达成共识。由两岸各六家航空公司依国际惯例飞行,分别在台北、高雄、北京、上海及广州等五机场起降,总计往返各24班次。

  29日,根据两岸达成的春节期间台商包机协议,两岸民航飞机首次完成分隔56年来的首次对飞。第一班是上午7时46分自北京飞台北的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包机,而首班合法降落台湾的大陆民航客机则是由广州飞台北的南方航空公司包机。至2月20日春节包机顺利执行完毕。

  2月

  15日下午到16日上午,台湾检调部门先后大规模搜查了台湾半导体产业龙头企业联华电子公司及其副董事长宣明智住所等处。大陆著名的台资半导体企业和舰科技公司董事长徐建华在即将返回大陆工作之际,遭到拘提与侦讯,最后被勒令以1000万元新台币巨款交保,限制出境。台司法机关指责联电高层以技术等协助和舰公司成立与发展,是触犯了所谓“图利罪”。17日,联电集团董事长曹兴诚在岛内各大报纸刊登广告,承担其中的决策责任。此一被岛内外媒体称为“联电和舰案”的风暴,直到该年底仍处在所谓的“侦办”中。

  18日,台“陆委会副主委”邱太三称,当局的“两岸货运便捷化政策”不排除从原先“单向、间接、有限度”调整为“多向、多点、不中停”。

  25日,国台办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欢迎台湾农业界的朋友来大陆发展,愿意为台湾农民提供创业空间,也愿意就进一步加强两岸农业合作和扩大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问题与台湾有关方面及人士进行沟通,达成共识。

  3月

  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委员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地区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这是我们对广大台湾同胞的庄严承诺。”

  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2896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强调“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以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14日,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要尽快将海峡两岸的客运包机由“节日化”转向常态化;要采取措施,解决台湾特别是台湾中南部地区农产品到大陆的销售问题;要尽快恢复和解决大陆渔工到台湾劳务合作的问题。并指出,“我们还准备出台一系列有利于台湾同胞的优惠政策和方便措施”。

  16日,台“经济部”修正“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服务业经营项目”,将证券业由“禁止大陆投资类”改列“一般类”,正式开放岛内证券商赴大陆地区进行业务投资、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

  25日,与岛内“独派”关系深厚的奇美实业创办人许文龙发表公开信,称“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承认“台湾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大陆,搞‘台独’只会把台湾引向战争,把人民拖向灾难”。

  28日,由副主席江丙坤率国民党大陆参观访问团赴大陆。这是国民党自1949年以来,首次正式组团前往大陆。30日在与中共中央台办会谈中,双方就加强两岸经贸等领域交流与合作取得了12项共识。

  4月

  5日,陈水扁邀集岛内“府院党”主管开会,提出所谓的“七点结论”,扬言要“秉持‘和解不退缩,坚定不对立’的原则”,对两岸经贸政策“不能一味开放,而忽略了最根本最重要的‘有效管理’,‘国安’及行政部门应即检讨调整相关经贸政策”。随即台有关部门宣布了全面冻结实施两岸经贸开放政策。

  10日,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组织的台湾参展团经金门直航厦门参加第九届“海峡两岸机械电子商品交易会暨厦门对台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台交会”)。这是台湾第一个经金门直航大陆的经贸代表团。

  13日,在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李维一指出,台湾当局最近提出所谓“七点结论”,对两岸经贸和文教交流予以限制,这种“开倒车”的做法违背台湾同胞的切身利益,是没有出路的。

  13日,台“行政院院会”通过“敏感科学技术保护法草案”。该法案原名“科技保护法”,是台当局专门针对两岸经贸交流所制定的限制法令,明定敏感科技范围,并规定敏感技术未经许可而输出者,将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罚金由原订的1000万元,提高为3000万元。

  26日,国民党主席连战赴大陆进行“和平之旅”,强调此行主题是“对话和解”。29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连战举行正式会谈,并发表“会谈新闻公报”,提出两党将共同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促进两岸展开全面的经济合作,建立密切的经贸合作关系,包括全面、直接、双向“三通”;解决台湾农产品在大陆的销售问题;促进恢复两岸协商后优先讨论两岸共同市场问题。

  5月

  3日,国台办主任陈云林在上海代表大陆方面宣布将推动送给台湾包括一对熊猫、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及扩大开放台湾水果进口等三项措施,被岛内外舆论形容为是送给岛内民众的“三项大礼”。

  5日,亲民党主席宋楚瑜赴大陆进行“搭桥之旅”。12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宋楚瑜举行正式会谈,并发表“会谈公报”,强调两岸应共同努力,加强两岸经贸交流,促进建立稳定的两岸经贸合作机制,包括积极推动两岸通航;实现两岸直接贸易和直接通汇;促进两岸恢复协商后,就建立两岸贸易便利和自由化(两岸自由贸易区)等长期、稳定的相关机制问题进行磋商;大陆方面提供通关、检验、检疫便利和部分零关税等优惠待遇,以协助解决台湾水果丰收季节之滞销问题等。

  20日,国家旅游局就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举行记者会,表达大陆愿意根据台湾的接待能力及有关条件,考虑开放赴台观光的大陆旅客数量,并提出开放的三项原则:此事为两岸中国人的事;大陆将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地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大陆旅游业界将与台湾旅游业界及相关人士合作推动。

  23日,大陆宣布台湾准入的水果品种扩大到18种。

  6月

  1日,大陆宣布对15种台湾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包括凤梨、释迦、木瓜、杨桃、芒果、芭乐、莲雾、槟榔、柚、枣、椰子、枇杷、梅、桃和柿子。

  1日,福建公安厅实施直航口岸电脑网络签证,开放台胞证1年多次签。台商和金马澎等地民众,只要持有五年期台胞证者,本人有1年进出5次以上的记录,就可以办理1年多次签证,在1年的有效期内自由进出大陆直航口岸。

  13日,台“行政院长”谢长廷在海基会举办的“2005年大陆台商协会端午节座谈联谊活动”晚宴上称,当局将分别委托台北市航空运输同业公会协商两岸货运包机事宜、由“外贸协会”负责商谈农产品输销大陆、以及另组谈判团队协调大陆人士来台观光。

  14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自10月1日起,放宽台港澳民众取得大陆就业证的条件,并开放无就业经验者,可申请进入大陆就业市场。“就业证”申请手续也由年检制改为备案制,许可权下放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同时,由台湾母公司派遣到大陆1年内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台湾干部,必须申请就业证,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参加养老退休、失业和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

  15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李长友在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7月起正式实施入出境、居留手续二合一的简化措施。对于在大陆居留一年以上的台湾民众,如果获签1至5年的有效居留签注,将可凭该签注在大陆居留和入出境,不必再加办入出境签注。而一年内需多次往返大陆的台湾民众,办理入出境签注后,就不须再办居留签注。

  24日,台“经济部投审会”对外称,台湾地区投资人投资第三地区公司而对其经营具有支配影响力的情形下,如该第三地区公司对大陆有投资行为,则此投资案件仍属以间接方式在大陆从事投资,须事先向该机关申报或申请许可。而所谓“具支配影响力”的认定标准有:持股达5%以上或为该第三地区公司最高持股者、对第三地区公司投资金额达20万美元以上、担任第三地区公司董监事或总经理等。

[责任编辑:杨永青]

涉台常识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