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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两岸经贸关系大事记

2010-02-09 15:28 来源:中国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1月

  15日,南方航空台湾办事处正式挂牌。

  16日,广东省通过《广东省支持港澳台资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加快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措施的建议》,出台了包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减免部分税费、加强金融服务等30项扶持措施。

  17日,台湾“内政部”及“交通部”修正的“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正式生效,陆客赴台旅游的限制进一步放宽。

  20日,大陆扩大赴台旅游的开放区域,新增河北、山西、吉林、四川、安徽等12省市,使大陆开放赴台旅游的省市达到25个。

  2月

  2日,台湾“经济部”修正发布“违法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案件裁罚基准”第3点及11点,调降赴陆投资裁罚基准。

  6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公告,台湾啤酒及英文“Taiwan Beer”商标已通过审查,在公告后3个月无异议的情况下,台湾啤酒将正式在大陆销售。这是台湾第一个成功在大陆注册商标的酒类产品。

  15日,台湾“国贸局长”黄志鹏率团前往南京及武汉,参加在两地举办的“2009年台湾优质食品推介洽谈会暨媒体见面会”。

  18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第二批允许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共25省113家旅行社入选。

  27日,马英九将CECA改名为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并接受专访为ECFA定调。他表示,ECFA将无关政治,也不涉及统“独”及“主权”问题。

  3月

  6日,台湾“行政院长”刘兆玄针对ECFA提出“三不三要”原则,即不矮化“主权”,不开放陆劳与大陆农产品赴台;要解决关税问题,要跟东盟国家谈FTA及要在WTO精神架构下,真正达到搁置争议。

  14日,由安利中国公司组织的“心印宝岛万人行”营销精英旅游团正式启动。首发团1600名大陆游客搭乘邮轮启程前往台湾,这是自去年7月份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实施以来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旅游团,给台湾带来了约6.6亿元新台币的商机,受到了台湾各界的热情欢迎。

  4月

  3日,国家旅游局针对目前两岸旅游存在的问题通过《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严格禁止旅行社低于成本报价,规定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及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等事项。

  18日,温家宝总理会见了出席海南博鳌亚洲论坛2009年年会的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最高顾问钱复。温家宝指出,在当前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下,两岸同胞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面向未来,密切合作,携手共进。同时,他表示大陆将从五个方面做出努力,加强两岸经济合作以共同应对金融危机。

  26日,第三次“陈江会”在南京紫金山庄举行。双方签署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及“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3项协议,另就陆资赴台投资达成共识。

  5月

  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全文,将海峡西岸经济区定位为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

  16日,“海峡论坛——两岸圆桌会议”在厦门举行。两岸海上直航圆桌会议上发布了9项进一步促进两岸海上直航的政策措施,其中增加了5个直航港口,并就加强两岸航运管理、两岸船舶安全管理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

  17日,在首届海峡论坛上,中共中央台办、国台办主任王毅宣布了包括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扩大对台产品采购等8项具体方案。

  21日,台核定放宽大陆商务及专业人士赴台的规定。大陆商务人士赴台停留最长期限,由14天放宽为1个月,申请核批时限也由1个月缩短为14天。

  6月

  3日,两岸通讯产业合作及交流会议在台北举行。此次会议为两岸通讯业者提供了直接合作及沟通对话的机会,吸引了来自两岸通讯业界约500人与会。

  9日,两岸搭桥——两岸LED(发光二极管)照明产业合作及交流会议在台北开幕。来自两岸业界400多名重量级人士参与了大会,达成了共同参与“十城万盏”LED照明试点等6点共识,并签署具体的合作意向书。

  18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国台办宣布再向台湾民众开放包括土地登记代理人等在内的10类(11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祖国大陆对台湾同胞开放的资格考试已达27项。

  24日,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台湾举办的国际保险监理协会上就如何在两岸金融合作框架下加强两岸保险交流等议题与台主管机构进行沟通与交流。

  30日,台湾“经济部”正式公布了“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首批开放了赴台投资项目100项,同时也开放陆资入台设分公司或办事处,即日生效实施。

[责任编辑: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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