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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三通”大事记(2001年-2008年)

2008-12-25 11:11 来源:国台办网站 字号:     转发 打印

  2001年1月金门、马祖客船首次直航厦门、福州马尾港,实现海上客货直航。

  1月28日,福州马尾经济文化合作中心代表与马祖地区代表在福州签署了《福州马尾-- 马祖关于加强民间交流与合作的协议》。

  台湾当局开放金门、马祖与福建沿海“小三通”。

  2001年2月 

  2月6日, 厦门“鼓浪屿”号客船载着75名居住在厦门的金门籍同胞,从厦门首次直航金门探亲。

  台湾银行金门分行由原简易外汇银行分行升为功能齐全的外汇指定银行,自3月1日起办理各项海外汇款业务。

  2001年3月 

  厦门市两岸交流协会代表与金门地区两岸关系交流协会代表签署了《关于加强厦门与金门民间交流交往合作协议》。

  2001年7月 

  福建省组织了晋江市50家知名企业、2000多件产品首次赴金门举办“晋江市名优特产品金门展销会”,这是祖国大陆产品首次在台湾地区展销。

  福州马尾经济交流合作中心组团赴马祖考察,这是福建船舶首次直航马祖。

  台湾召开“经发会”,在两岸“三通”方面达成如下共识:

  (1)配合加入WTO进程,开放两岸直接贸易及两岸直接通邮、通讯等业务。

  (2)整体规划两岸“通航”事宜,并通过两岸协商予以落实推动。

  (3)扩大“境外航运中心”功能及范围,开放货品通关入境。

  (4)积极评估建立“经贸特区”。此后,台湾当局以“积极开放、有效管理”取代“戒急用忍”政策。

  2001年11月1日 

  海南三亚飞行责任区改由大陆空中交通管制部门负责,台湾5家航空公司的飞机飞行东南亚国家的航班均使用该航路,大陆航管部门为台湾航空公司提供了安全、优质、高效的空中交通服务。

  台湾当局开放银行赴大陆设立代表处。

  2001年11月 

  两岸先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台湾扩大“境外航运中心”功能,允许大陆货物进入出口加工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保税区加工后再出口。

[责任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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