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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0-08-04 16:33 来源:国台办网站 字号:     转发 打印

    一、名称

    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对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指导本市对台经贸工作和在文化、教育、学术、体育、科技和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往与合作;组织开展本市对台宣传、对台新闻发布及审批、管理台湾新闻记者来本市采访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的各种突发事件、台湾渔民接待及通邮、通航、通商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

    秘书处、经济处、交流交往处、联络处、宣传处(新闻处)、研究室

    四、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宋园路54号
    邮政编码:200336
    电话:021-62758877
    传真:021-62756961
    电子邮件:shtwo@shtwo.gov.cn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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