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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2010-08-04 16:38 来源:国台办网站 字号:     转发 打印

    一、名称

    河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的对台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有关涉台地方法规,统筹协调涉台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涉台经济、金融、文化、学术、科技、体育、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本省赴台交流事项的立项、报批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

    秘书处、宣传处(新闻处)、经济处、交流处、调研处

    四、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路南大街46号5号楼
    邮政编码:050051
    电话:0311-7093867
    传真:0311-7093293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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