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4 16:43
来源:国台办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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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称
辽宁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贯彻落实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本省与台湾文化科技、教育、体育等领域的交流;负责管理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报道及台湾记者来辽宁和省内记者赴台采访,从事新闻交流活动的审批。
三、内设机构
秘书处、宣传处(新闻处)经济处、交流联络处
四、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10006
电话:024-23128392
传真:024-23868326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