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2 08: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小 中 大 转发 打印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湾统计部门2011年当地家庭收支调查结果显示,去年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为90.8万元(新台币,下同)、消费支出72.9万元;其中,所得最低的20%家庭、约159万户可支配所得只有29.6万元,消费支出为32.57万元,呈现财务透支。
台湾“主计总处”统计显示,2011年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90.8万,比2010年增加2.1%。若将每户可支配所得高低分成五组,最高与最低家庭的可支配所得分别为182.7万及29.6万元,差距6.17倍,贫富差距比2010年的6.19倍略减0.02倍。
若纳入消费支出观察,2011年每户平均消费支出72.9万元,比2010年增3.8%,消费支出成长大于可支配所得成长,影响所及去年平均每户储蓄17.9万元,比2010年减4.3%。值得注意的是,最低所得家庭的消费支出约32.57万,还比可支配所得高出2.9万元,呈现透支状态。
“主计总处”表示,因社经环境改变,年轻人自组家庭,最低所得家庭中有近半数户长为65岁以上老人,因退休没有收入,靠退休金或储蓄生活,有固定消费支出,由家庭设备普及率来看,未必贫穷,不宜全部解读为入不敷出。
[责任编辑:郭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