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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修法要求新建旅馆要有1%无障碍客房

2012-09-10 14: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9月5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国民党民意代表卢秀燕5日说,台湾饭店的无障碍客房过少,不该歧视身障者。台营建部门表示,已修法要求新建旅馆无障碍客房应达1%。

  国民党籍民意代表卢秀燕召开记者会指出,她接获台湾渐冻人协会陈情,表示今年4月份国际渐冻人病友大会主席来台参加活动,入住五星级饭店却没有无障碍客房可住,被迫花钱升等住大房。

  台北行无碍中心总干事许朝富说,在台湾找不到能让身障者旅游集体入住的饭店,因为绝大多数饭店的无障碍客房都不够,期望台当局能修法规定饭店的无障碍客房至少应达10%,甚至更高。

  台“内政部营建署建筑管理组长”谢伟松说,已修正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的部分条文,明定新建旅馆客房数达16间以上100间以下,需设置无障碍客房1间,每100间再增设1间,旧有旅馆部分则可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溯及既往要求限期改善无障碍设施。  

  谢伟松也表示,旅馆业者若在限期内不改善,依法可罚6万元(新台币 下同)以上、30万元以下,相关配套预计10月就会公告上路。

[责任编辑:孟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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