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首度将受刑人纳入健康保险 保费由民众买单
2012-10-26 12:00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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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湾“卫生署”首度将受刑人纳入健康保险,台湾大约有6.5万受刑人受惠,保费将由法务部门和防务部门每年编列约10亿元(新台币,下同)预算支应。也就是说,台湾受刑人的健康保险费用,将全部由人民买单。
根据台湾地区现行健保法令规定,在监狱、看守所的受刑人、或接受保安处分、管训处分超过2个月的收容人,排除在健保之外。但二代健保在明年正式上路后,受刑人将以“第四类保险人”加保,而相关的保险费用,则由法务部门和防务部门支应。
[责任编辑:孟雅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