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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出台交通法规新条款 车辆不礼让行人将开罚

2012-11-01 14: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10月3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市交通主管部门今天(31日)表示,从11月1日起将选定10处路口,加强取缔车辆不礼让行人、民众违规闯红灯或任意穿越马路等情况。

  该部门指出,法令保障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有绝对的优先权,汽车驾驶人驾车经过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可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

  台湾“交通局”分析近3年行人死亡事故案件原因,发现民众不走穿越线、不守号志、汽机车未让行人,分别占据前3名,将从11月1日起,在12个行政区内选定10处路口加强取缔,除要求车辆礼让行人外,也会针对行人违规闯越红灯、任意穿越马路等状况,持续倡导和执法。

  “交通局”表示,行人在路口违规状况依然常见,将加强取缔行人违规项目,包含行人不依标志、标线指示通行、不依规定穿越车道等,也会劝导民众经穿越道应快步通过。  

  台“交通局”呼吁,行人谨记安全过马路5步骤,也就是“停看转挥动”口诀;民众守法不违规,加速通过路口不逗留,可兼顾双方路权,建立车辆与行人相互尊重礼让的用路行为,确保交通安全。

[责任编辑:孟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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