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资料  >  台湾政局大事记  > 正文

2001年台湾政局大事记

2006-08-14 16:28 来源:中国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1月

  2日 民进党中央正式成立“2001选战小组”,并初步拟定“国会改造”、“经济发展”、“社会安定”、“两岸和平”四个选战主轴方向。

  3日 国民党主席连战举行《连战的主张:新蓝图、新动力》的新书发表会,连战在书中主张以“邦联制”的方式完成中国的统一。

  4日 民进党新生代中常委高志鹏呼吁进行“新政纲运动”,以跳脱修改“台独”党纲或废“台独”党纲的制式思考。9日,民进党“全面执政规划小组”通过“新政纲运动”提案,希望有助于民进党弹性调整对重大政策的立场,让民进党执政有更大的施展空间。

  15日 台“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做成第“520号”解释,众所瞩目的“核四释宪案”终于出炉,但因朝野的各执一词而争议再起。

  16日 对“核四释宪文”国民党中央明确表达希望执政当局“尽速恢复兴建核四”的立场,并发表四点声明。

  17日 台“总统府”重申陈水扁停建核四态度与立场不变。

  为尽速处理核四存废争议,“立法院”在野联盟紧急会商,决定连署召开“立法院”临时会,要求张俊雄就停建核四或有无替代方案等相关事宜,提出报告以备质询,并作成应否停建之建议。在野联盟并表示将以召开临时会和制定能源基本法两阶段方式彻底解决核四问题。

  21日 谢长廷在日本京都大学演讲时声称,如果在年底选举中民进党不能过半,民进党可能被迫必须考虑“联合政府”。

  22日 国民党、亲民党、新党在野联盟就核四案达成三项共识。

  23日 陈水扁发表农历除夕谈话,谈话针对核四问题表示如果“行政、立法”两院不能化解争议,他愿出面召集“两院”会商。

  29日 国民党、亲民党、新党中央呼吁陈水扁明确表态,尊重“大法官”会议释“宪”内容,以免核四风暴持续造成社会动荡不安。若“行政院”对于“立院”决议置之不理,或是陈水扁未能维护“宪政”体制,则三在野党领袖不排除召开高峰会议,采罢免、倒“阁”等强硬态度。

  30日 国民党党员重新登记作业截止,人数逾93万人。

  31日 “立法院”召开临时会通过续建核四决议,但“行政院”表示绝不接受此决议,要求进行“两院”协商。

[责任编辑:system]

涉台常识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