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资料  >  各地台办  > 正文

黑龙江

2010-08-05 16:47 来源:国台办网站 字号:     转发 打印

    一、名称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省级机关各部门和各市的对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涉台经济、金融、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三、内设机构

    秘书处、经济处、交流宣传处(新闻处)

    四、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奋斗路327号
    邮政编码:150001
    电话:0451-3642216
    传真:0451-3642216

[责任编辑:杨笑]

相关阅读:  

涉台常识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