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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2010-04-07 15:2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简称河南省台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主管台湾工作的办事机构。内设:秘书处、宣传调研处(新闻处)、经济联络处、交流协调处。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研究拟定全省对台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省对台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全省涉台法规,归口管理涉台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对台经贸、与台湾在金融、文化、学术、教育、体育、科技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承担台湾记者采访的审批、申报、接待、管理事宜,组织、管理全省记者赴台采访工作,负责本省与台湾的新闻交流;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和有关涉台新闻发布工作指导河南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的工作。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109号

 

  传  真:0371— 65369800

 

  邮编:450003

 

  主  任:宋丽萍(女)

  

  副主任: 尚润泽  王庆春   杜春景(女)

 

    副巡视员:郭俊虎 

 

  内设处室电话

 

  秘书处 : 0371—65369588  

 

  宣传调研处(新闻处):  0371—65369593

 

  经济联络处 :0371—65369598

 

  交流协调处 : 0371—65369570

 

    豫台经贸文化交流协会: 0371—55933283   

    省台胞社会法庭:0371—55933513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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