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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2010-08-05 09:02 来源:国台办网站 字号:     转发 打印

  一、名称 

  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省直各单位和各市、州的对台工作;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对台经贸工作;负责我省与台湾在文化、艺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交流与合作项目的指导和管理;指导、检查、督促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台胞接待工作;组织、管理我省的重大涉台活动,处理重大涉台事件。

  三、内设机构 

  秘书处、联络交往处、宣传交流处、经济处、综合调研处

  四、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门东侧

  邮政编码:410011

  办公电话:

  秘书处:0731—82217373 82689159(传真)

  联络处:0731—82219055

  交流交往处:0731—82219795、82218403

  经济处:0731—82219779

  宣传处:0731—82219792

  机关党委:0731—82219199

  投诉协调中心:0731—82219798

  交流合作中心:0731—82218402

  咨询电话:0731—82217373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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