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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拟推新型伴侣制度 共组家庭与婚姻中夫妻一样

2013-03-13 15:11 来源:中新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3月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2012年提出“民法”修正草案,推动有别于婚姻的“伴侣制度”,目前已逾4万人、200多个团体连署支持这项立法。6日有多个大学学生社团公开表示支持,认为伴侣制度不只对非异性恋者友善,也让时下不少低薪、想结婚不易的年轻“新贫族”,更有机会成家。 

  伴侣盟提出的伴侣制度,是希望立法允许两名满20岁且未受监护或辅助宣告的人,可以缔结伴侣契约,两人不限性别,亦即非异性恋者都有机会成家,取得法律关系,互负扶养义务,在税制、社会福利制度上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与婚姻制度中的夫妻一样。

  伴侣盟去年9月起发起“多元成家,我支持!”连署活动,已吸引超过47000人、242个团体响应。预计今年9月将和“立委”合作,将修法草案送至“立法院”审议。包括铭传大学优客社、台北大学翻墙社、台北教育大学同阋社、文化大学Gours社等大学生社团,6日也公开表示支持伴侣制度。

  学生表示,对于成家,法律只承认一男一女结合的婚姻,这对同性恋、跨性恋者等非异性恋来说,是难以言喻的伤痛,因为根本不被允许成家。

  另方面,新贫世代面临就业环境恶化,高物价、高房价使成家门槛提高。台北大学翻墙社社长黄佳玉说,诸如当局推出的合宜住宅、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有配偶者才有利于申请,不仅是变相惩罚非异性恋,也是强迫异性恋青年需走入婚姻,按照主流想象的家庭,才能获得社福资源。

  学生指出,台湾社会需要“伴侣制度”,让所有想成家的人,能选用最合适自己的方式共组家庭。

  铭传大学优客社前社长林于立进一步说,伴侣制度也能让不婚族、排斥婚姻的人,以不同于婚姻的形式,缔结伴侣契约,负担照顾彼此的责任。

[责任编辑:孟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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