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5 09:0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小 中 大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4日消息 根据新出台的规定,台湾岛内对酒后驾驶的罚金上限将由6万元(新台币,下同)提高至9万元。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立法机构今天三读通过“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根据新规,驾驶员若不依指示,或拒绝接受酒精检测,可被处以9万元罚金、吊销驾照,并接受道路安全教育。
依照新的“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台湾的汽车驾驶员若经检测酒精过度,或吸食毒品、迷幻药、麻醉药等管制药品,被处以的罚金可由现在的1.5万至6万元提高到1.5万元至9万元;若5年内酒驾违规2次以上,将被另处9万元罚金,并扣留车辆及吊销驾驶执照。
此外,拔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因2辆汽车以上车辆在道路上蛇行或赛车等因造成事故的,将被处以现行罚金及吊销驾照,并“3年内不得考领驾照”。(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责任编辑:孟雅诗]